《表2 安全照明设置要求:民用建筑备用照明和安全照明设计探讨》
而从工作电源故障到应急电源开始供电,电源切换存在一定的转换时间。《民规》规定:备用照明在正常供电电源停止供电后,其应急电源供电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 s,且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应大于1.5 s。各类建筑规范结合其建筑自身的特点,对备用照明和安全照明应急电源供电转换时间作了相应的要求(详见表1和表2)。
图表编号 | XD00120309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2.25 |
作者 | 杨皞、杜毅威 |
绘制单位 |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