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备用照明设置要求:民用建筑备用照明和安全照明设计探讨》
《照明标准》和《民规》规定了设置备用照明和安全照明的基本要求,我国各类民用建筑相关规范结合自身特点,对备用照明和安全照明的设置作出了具体的要求(详见表1和表2)。从这些要求可以看出,各类建筑中需要设置备用照明和安全照明的场所,均是功能重要、人员密集、存在安全隐患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和人身伤害的特定场所。
图表编号 | XD00120309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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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5 |
作者 | 杨皞、杜毅威 |
绘制单位 |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