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系统控制要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探讨》
注:针对《技术标准》表3.2.5中IV-8条,个人认为:因重要消防设备房备用照明已满足疏散照明的照度要求(不低于1lx)及持续供电时间要求(不低于180min),而且消防备用照明属于消防应急照明,故上述场所可不另设消防应急照明。根据《民规》13.8.2条:供人员疏散,并为消防人员
系统控制要求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33887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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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31 |
作者 | 谈建平 |
绘制单位 | 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