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主要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标准》
3)细化考核指标,制定可度量、可记录、区分度高的考核体系。重点对与乘客出行密切相关的客运服务和设备设施服务进行考核,客运服务满分60分,设备服务40分。其中:客运服务又可细化为运行故障、运行准点和服务满意考核3个层面,根据指标的影响程度给予不同的考核分值权重;设备服务包括自动扶梯、电梯等与出行品质提升有关的设备服务,以及售票机、充值机等与出行效率提升有关的设备服务,具体考核指标及分值权重见表8。考核标准及分值需结合各地城市轨道服务水平因地制宜,灵活制定。
图表编号 | XD0015383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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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陈胜波、刘永平、张宁、李康佳 |
绘制单位 |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大学工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