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等级分类及考核标准》
4)参考香港经验,对重大列车服务延误及行车中断事件,在综合评分基础上直接扣分。例如对连续中断行车30 min以上2 h及其以下的事件,每起事件减5分;发生地铁车站因自动扶梯、电梯、屏蔽门故障等造成的骚乱或地铁舆情事件的,每起事件减8分;发生一般运营突发事件的,每起事件减12分;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运营突发事件的,每起事件减30分。运营突发事件定义见表9。
图表编号 | XD0015383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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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
作者 | 陈胜波、刘永平、张宁、李康佳 |
绘制单位 |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大学工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