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3年《规划》与2016年《意见》内容对照》

《表1 2013年《规划》与2016年《意见》内容对照》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概念、结构与价值》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在党内法规领域,《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最早使用了监督保障这一概念,作为第四章的标题,涵盖党内监督的程序性规定,以及保护检举人、预防打击报复、防范诬陷等保护性内容[5]。此时“监督保障”概念已经包括了权力监督与权利保障两方面内涵。随后,针对军队党委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监督保障被学界提升为一类法规制度并展开探讨,用以配套军队党委制度,提升法规的执行力,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6]。但长期以来,监督保障法规制度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并未被当作独立板块看待。在2013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以下简称2013年《规划》)中,党的自身建设法规与领导法规制度已经形成,但监督保障法规制度的内容还散见于党的领导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等板块中(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