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际货币职能:主权国际货币的新职能:国际制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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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国际货币的新职能:国际制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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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作者根据本杰明·J·科恩[3]14《货币强权:从货币读懂未来世界格局》作了相应修改和补充。

本杰明·J·科恩将国际货币职能按官方和私人两个分析层面分为交易媒介、计价单位和价值储藏三种职能(见表1)。Chinn和Frankel运用1973—1998年间从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到欧元进入流通时期的数据,论证了货币的官方储备职能是国际货币的核心职能,并受诸多因素的影响[6]。Eichengree认为金融市场创新可以促使几种货币分享国际储备货币地位,尽管网络外部性增强但并不足以带来单一的储备货币体系[7]。孙业霞认为,从马克思国际货币职能来看,主权货币发挥世界货币职能具有天生的缺陷,表现在:充当世界货币的主权货币发行国能够获得巨额的国际铸币税和国际通货膨胀税收益;国际货币支付手段职能的前提是货币发行国强大的信用保证,但“特里芬难题”使主权货币发行国面临着两难选择;货币价值尺度的二重性也决定了国际市场上只能有一种货币执行世界货币的职能,但多极世界货币格局会导致货币发行国之间的摩擦[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