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上市公司不同收入确认政策的典型表述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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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契约设计与公司创新能力——基于软件上市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的证据》
本文从样本公司年报的营业收入附注中披露的业务类型的分部项目信息发现,大部分软件上市公司的软件开发业务收入与系统集成业务收入之和占总收入的60%以上,符合软件公司由通用产品提供者向创新服务提供者转变的趋势。经搜集整理后发现,702个样本在软件开发合同中披露了完整的收入确认法,687个样本在系统集成合同中披露了完整的收入确认法。表1列示了软件公司两类收入确认政策的典型表述,其中Panel A和Panel B分别为关于软件开发业务和系统集成业务表述的示例。为了确保样本公司的软件开发业务和系统集成业务在总业务中的主导地位,删除部分样本后,最终得到663个公司-年度样本,且为同时存在软件开发业务和系统集成合同业务的样本。除软件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为手工搜集整理外,其他数据均来自国泰安(CSMAR)数据库。为避免极端值的影响,本文对各连续变量均进行了上下1%的Winsorize缩尾处理。
图表编号 | XD00148694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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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15 |
作者 | 王放、赵西卜 |
绘制单位 | 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