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制造业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实证检验》
注:括号内数值为标准差,*
总体实证结果如表2所示,能源消费量的增加对大气和水等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均有显著正向影响作用。能源消费量增加1%,各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产生量分别平均增加0.92%、0.91%、0.82%、0.65%和0.71%。降低总税率和增值税(营业税)税率对各类污染物产生量的增加都有显著影响。总税率降低1%,各行业大气和水污染物产生量平均增加约0.001%~0.005%,增值税(营业税)税率降低1%,各行业大气和水污染物产生量平均增加约0.027%~0.19%,所得税税率变动对各污染物产生量的变动均没有显著影响。计算各变量的变化对污染物产生量变动的贡献度(见表3),能源消费量的变化对大气污染物产生量变动的贡献度超过50%,对水污染物产生量变动的贡献度超过30%,总税率和增值税(营业税)税率的变动对污染物产生量变动的贡献度较小,均低于5%。
图表编号 | XD00148482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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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16 |
作者 | 王宇、王勇、俞海 |
绘制单位 |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