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稳健性检验:新型政商关系对地方税收收入的影响——基于我国248个地级市的实证分析》

《表8 稳健性检验:新型政商关系对地方税收收入的影响——基于我国248个地级市的实证分析》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新型政商关系对地方税收收入的影响——基于我国248个地级市的实证分析》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水平上显著;系数下方数值为t统计量

为检验前文结果的稳健性,本部分采用变换样本的方式对基础回归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由于城市规模和城市级别的差异,中小城市在构建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相对弱势。而且,直辖市与各省会城市和普通地级市相比,由于行政级别更高,因此政府的行政权限更大、优惠政策更多、经济发展水平更高,再加上省会城市直接接受省委领导与监督,所以无论是在亲近方面还是清白方面均比普通城市的指数分值要高。因此,本部分剔除了4个直辖市以及27个省会城市的样本数据重新对前面各项研究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回归结果如表8所示。从表8可以看出,在控制了其他变量的条件下,政商关系、亲近指数以及清白指数对地方税收收入的边际影响分别为0.0872、0.0938和0.0739且都在1%的显著水平上显著;其他控制变量的影响程度变化不大;此外,清白指数对于地方税收收入的影响依然小于亲近指数的影响,稳健性检验的结论与前述结论基本一致。表8中方差膨胀系数(VIF值)依次为5.66、5.98、5.66均小于10,表明各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