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市场分割影响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的估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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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市场分割与雾霾污染——基于空间自滞后模型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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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在1%、5%和10%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t值。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进一步采用空间自滞后模型对市场分割与雾霾污染区域协同治理之间的关系进行检验和识别。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选取的因变量是上述各地区工业污染治理投资中用于治理废气方面的投资总额,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由于空间自滞后模型纳入了市场分割的空间滞后项,从这一角度来看,如果邻近地区的市场分割程度越高,而本地区对于雾霾污染治理的投资力度越小,则可以说明市场分割不利于地方政府之间的协同治理。在控制变量选取方面,本文选取了各地区的PM2.5浓度均值、经济发展水平、对外开放水平、人力资本水平、财政分权程度、人口规模、技术创新水平、产业结构和空气流动状况等,估计结果如表8所示。由表8可知,无论是否加入控制变量,本地区市场分割影响雾霾污染治理投资的估计系数(segment)均显著为负,即本地区市场分割程度越高,则本地区政府对于雾霾污染治理的投资力度越小;邻近地区的市场分割对本地区雾霾污染治理投资的影响效应(wsegment)也显著为负,即如果邻近地区的市场分割程度越高,则本地区政府对于雾霾污染治理的投资力度越小,这也说明了地方保护行为和市场分割策略显著抑制了地方政府之间围绕雾霾污染的区域协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