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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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台竹浆碱回收锅炉NO_x、SO_2排放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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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环保厅发函国家环保部,请示碱回收锅炉污染物排放遵循的标准,根据环保部回复—环函【2014】124号文:65t/h以上碱回收炉可参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 B 13223-2011)中现有循环流化床火力发电锅炉的排放控制要求执行;65t/h及以下碱回收炉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 B 13271-2014)中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排放控制要求执行,详见表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