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北京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北京市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2015年5月13日发布,2015年7月1日实施,对新建锅炉及在用锅炉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分别如表1、表2所示,其中Hg排放限值为0.5μg/m3。
图表编号 | XD0023221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12.01 |
作者 | 胡小鑫、蔡锡锋、刘含笑、郭高飞、颜士娟、王建忠、郭链 |
绘制单位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