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燃煤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部分限值》
注:a表示层燃炉和抛煤机炉。
在燃煤工业锅炉方面,现行国家标准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大气污染物限值数值较燃煤电厂高且数值的氧含量基准为9%,要求略宽松。但各地随着时间推移和环保形势的严峻,燃煤工业锅炉领域紧跟燃煤电站锅炉提出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排放限制。以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61/1226-2018)、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为例,对重点地区和核心区域的排放限值要求严于超低排放限值,一般区域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也严于国家标准,具体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91923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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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28 |
作者 | 王永英 |
绘制单位 | 煤科院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煤炭资源高效开采与洁净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能源煤炭高效利用与节能减排技术装备重点实验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