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烟气黑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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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6453—2011《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自2011年10月1日,新建企业执行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图表编号 | XD0010167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1.25 |
作者 | 张君 |
绘制单位 |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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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6453—2011《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自2011年10月1日,新建企业执行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图表编号 | XD0010167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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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25 |
作者 | 张君 |
绘制单位 |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