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大股东股权质押对公司股票停牌决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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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股权质押与股票停牌操纵——基于“千股停牌”事件的研究》
注:***、**和*分别表示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双尾检验)。
表3列示了在“千股停牌”事件期间大股东股权质押影响公司股票停牌决策的Logit多元回归分析结果。从中可以看到,模型1和模型2中大股东股权质押虚拟变量(PLD)和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虚拟变量(PLD1)的回归系数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从平均边际效应看,大股东股权质押导致公司的停牌概率显著上升11.3%(z值为6.863),而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导致公司的停牌概率显著上升13.2%(z值为10.727)。这两个回归模型的分析结果表明,在“千股停牌”事件期间,大股东存在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更可能申请实施股票停牌,以避免股价跌破平仓警戒线。这很好地支持了本文的假设1。模型3的结果显示,仅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虚拟变量(PLD2)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而仅次大股股权质押虚拟变量(PLD3)的回归系数不显著。卡方检验结果显示,PLD2的系数在10%的水平上显著大于PLD3的系数(系数差异为0.410,卡方值为3.287)。从平均边际效应看,仅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导致公司的停牌概率显著上升11.3%(z值为10.325),而仅次大股东股权质押导致公司的停牌概率上升4%但不显著(z值为1.013)。这些结果表明,在“千股停牌”事件期间,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公司股票停牌的正向影响明显强于次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影响,因为控股股东更有动机和能力影响公司股票停牌,以避免股价跌破平仓警戒线而丧失对公司的控股权。因此,本文的假设2得到了验证。
图表编号 | XD00146479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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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03 |
作者 | 罗进辉、向元高、金思静 |
绘制单位 |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