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PE声誉与IPO折价的稳健性检验》
(4)对PE声誉的衡量。我们参考Gompers(1996)和陈工孟等(2011)的做法,采用PE从业时间(PEage)来衡量PE,认为PE从业时间越长,声誉越高,将PEage大于中位数6的取值为1,否则为0。然后在模型(1)的基础上控制了PE的性质(PEstate),国有为1,非国有为0。回归结果如表8所示,企业IPO折价与PE的从业时间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且在10%的水平显著。
图表编号 | XD0014518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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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05 |
作者 | 王会娟、陈靓、胡俊珂、汪剑锋 |
绘制单位 | 青岛大学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