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 0 1 7 年中国粮食和果蔬种植利润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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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中国农村发展若干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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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三种粮食指稻谷、小麦、玉米。数据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编,2019:《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2018》,中国统计出版社。

然而,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由于种粮的比较效益较低,农民增收并非主要靠种植粮食,种粮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已经很小,种植玉米、大豆近年来甚至出现了连续多年亏损的现象。尽管中央对农民种粮给予了各种补贴,但相对于瓜果、蔬菜、花卉、中药材等高附加值作物而言,种植粮食的比较经济效益较低。从表4中可以看出,无论是每亩净利润、成本利润率还是每个用工实现净利润,种植粮食的净利润都远低于种植水果和蔬菜。由于这种比较效益的差异,近年来农民种粮和地方抓粮的积极性下降,种植粮食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也在不断下降。在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来源中,农业(种植业)经营净收入的贡献2014年为13.9%,2015年下降到11.3%,2016年又下降到2.9%,2017年略有回升,也仅有7.8%(2)。总体上看,目前种粮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已经微乎其微。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主要是经济效益问题。2012年,全国三种粮食(稻谷、小麦、玉米)每亩净利润为168.40元,2015年下降到19.55元,2016年和2017年则分别亏损80.28元和12.53元,其中玉米在2015~2017年出现连续3年亏损(3)。生产成本过高、上涨过快,尤其是土地成本上涨过快,而粮食销售价格上涨受限,2015~2016年三种粮食每50公斤主产品平均出售价格甚至下降12.9%(4),这是导致近年来粮食每亩净利润下降甚至亏损的根本原因。地方抓粮积极性下降,除了经济效益方面的原因,还有财政收入方面的动机。自2006年全面免除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后,虽然国家加大了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但种粮毕竟不能给地方带来税收,而且需要地方加大财政投入。因此,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目标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目标的抉择中,地方政府很容易把着重点放在增加财政收入上面,由此导致地方抓粮的积极性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