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2 0 0 8—2015年每亩粮食净利润/元》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汇编》整理。
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均表明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是必归之路。2015年和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均超过了40%。一方面,农业部门只有更少的农业劳动力才能分享更多的农业资源,而创造更多非农就业机会才能更大范围地释放农村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劳动力流出后农业部门资源需要重新配置,只有良好的资源配置才能促进农地规模化,才能有利于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培育与成长。对于家庭农场而言,土地的规模化、农业各个环节(耕地、整地、播种、施肥、病虫防治、科学管理、收获、脱粒等)的机械化、农艺标准化、管理的集约化等都需要进一步市场化,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环节上进行分工与专业化,需要有一个较为完善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来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8-9]。从实际情况来看,根据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统计数据,2008—2013年的三种粮食作物平均收益为183元/亩,2011—2015年的三种粮食作物平均收益为127元/亩。考虑到两季作物,每亩收益应当能够超过250元,如果以最低收入水平200元为基准,纯粮食种植农户需要种植约50亩才能实现与城市最低收入水平相当的生活(表5)。这意味着只要实现规模化生产,纯农业收入并不低,也能达到一个社会最基本生活水平[10-11]。
图表编号 | XD003838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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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5 |
作者 | 毛学峰、孔祥智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