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稳健性检验回归结果》
注:*、**和***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
为检验前文实证结果稳健性,采取以下两种方法,一是替换被解释变量,即用资产负债表中的开发支出除以总资产替换资产负债表中的开发支出除以营业收入。结果如表5第2列至第3列所示,回归结果和前文结果大致相同,说明改变被解释变量度量方法并未对主要结果产生影响,研究结论具有较强稳健性;二是考虑到创新成果存在滞后性,将高管股权激励政策的实施与机构投资者持股滞后一年数据和创新变量匹配。结果如表5第4列至第5列所示,回归结果也和前文结果大致相同,说明上文研究结论具有较强稳健性。
图表编号 | XD001411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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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0.26 |
作者 | 董小红、孙如雪 |
绘制单位 |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