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客观法制环境对产能利用率的作用》
(注:***、**和*意味着P<0.01、P<0.05和P<0.1;括号内为t值。)
参考李后建和张剑(2017)[4]的做法,本文将法制环境变量聚合在城市层面和城市-行业层面来进行回归分析,估计结果如表4所示,回归中包含了表2中所有的控制变量。构建城市层面和城市-行业层面的法制环境进行回归分析有两方面的目的:一方面可以避免企业管理者主观评价法制环境导致的内生性,另一方面可以考察客观法制环境和主观法制环境对产能利用率作用的异质性。从法制环境的系数符号和显著性来看,法制环境对企业的产能利用率的确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企业层面上的产能利用率并不能影响整个城市或整个城市-行业的企业管理者对法制环境的评价,法制环境在城市和城市-行业层面的聚合变量并不存在内生性问题,即表4的结果进一步验证了本文的研究假设H1。此外,观察法制环境回归系数的大小可以发现,客观法制环境对企业的产能利用率影响小于主观法制环境,意味着企业面临着的法制环境比城市层面的法制环境对企业产能利用率的作用更大,说明本文从企业层面上衡量企业面临着的法制环境是合理的。
图表编号 | XD001388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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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6.10 |
作者 | 周琴 |
绘制单位 |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生物技术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