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长江中游城市群介入水平值》
(注:F和AF分别是长江中游城市群规模以上制造业部门数及产值;G和AG分别为其与长三角城市群相同的制造业部门数和产值;UE为城市群间的介入能力。)
在分析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内生条件引起的产业结构介入机会后,进一步探讨其介入能力。分别以环长株潭城市群、武汉城市圈和环鄱阳湖城市群规模以上制造业数据和表1的计算结果为基础,根据公式(5),得到长江中游城市群与长三角城市群间相互作用的介入能力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3861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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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2.10 |
作者 | 吴小双、崔树强 |
绘制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