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证监会2 0 1 1—2018年各年度行政处罚决定统计表》

《表1证监会2 0 1 1—2018年各年度行政处罚决定统计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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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谁来做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监督的“锦衣卫士”——基于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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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料整理于2011年至2018年“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滞后期是指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的年份与涉及到财务报告年份的下一年份之间的时差,即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年份与审计报告年份之间的时差

从表1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截至2018年底,证监会共对29家次会计师事务所及75人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行政处罚,2011年至2018年间每年被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与注册会计师人数不仅没有明显下降,反而呈现出增长趋势,被处罚事务所财务报告跨期最长年度达9年,滞后期最长达9年。从表2统计分析来看,8年中,有1家会计师事务所被处罚过6次,有1家事务所被处罚过4次,有1家事务所被处罚过3次,有4家事务所被处罚过2次,有8家事务所被处罚过1次,被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有2家被撤销证券资格。对事务所没收违规业务收入合计2 829.44万元,罚款合计5 563.32万元,没收违规业务收入与罚款总计占被处罚事务所业务收入比例为0.097%,即会计师事务所每百元收入违规成本是0.097元,违规次数最多的一家事务所没收违规业务收入与罚款合计占其业务收入的比例为0.655%,即每百元违规成本为0.66元。对注册会计师个人的罚款达497万元,平均每人次注册会计师罚款额6.63万元。平均每年约3.6家次会计师事务所及9.4名次注册会计师受到不同程度行政处罚。再从《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情况分析报告》来看,8年间,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平均占比98.95%,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占比1.05%。即8年中平均每年只有2.8家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而为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平均每年约3.6家次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