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中国外交拒绝言外之力指示手段类别及分布》

《表3:中国外交拒绝言外之力指示手段类别及分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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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语用视阙下中美外交拒绝言语行为对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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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3数据可知,中国外交拒绝的言外之力指示手段在语料中出现185次,其中应用最广泛的是间接类指示手段,出现频次为137次,占全部言外之力指示手段的65%,其子类中,“解释原因”类频次为41,占间接拒绝类的26.3%;“承诺解决”类频次为24,占比17.5%;直接类出现48次,占全部言外之力指示手段的35%,其子类“施为动词”“拒绝名词”以及“无主句”频次均为0;直接拒绝中否定句次类中,“知情”类频次为27,占比56.3%;“能力”类频次为12,占比25%;“意愿”类频次为9,占比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