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数字经济化程度与公司治理水平的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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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基于信息不对称和管理者非理性行为视角》
注:***、**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t值为经过公司层面聚类调整异方差的稳健一致性估计。
传统行业和计算机通信等数字产业的无形资产结构有很大区别,对于计算机通信技术行业而言,软件、系统及平台等是其主要的生产资料,占比本身就高于一般行业,而本文所论述的数字经济化更多地指向传统行业,故在稳健性检验中本文去掉了中国证监会2012行业代码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I6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以及I65(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等行业样本,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本期与上期的数字经济化程度与公司治理水平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243和0.269,且显著性水平均为1%,与主回归结果一致,支持了本文假设。
图表编号 | XD00136381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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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15 |
作者 | 祁怀锦、曹修琴、刘艳霞 |
绘制单位 | 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