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2017年中国与南亚地区分类能源产品GL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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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南亚地区能源产业内贸易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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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的符号同表4。

2)分类能源产业内贸易水平分析。从能源产品类别差异上看,中国与南亚地区的能源贸易以产业间贸易为主。具体来看,中国与阿富汗、尼泊尔、不丹和马尔代夫不存在产业内贸易,在部分能源产品种类上无贸易额;中国与印度在石油及石油制品、生物质能上的产业内贸易水平高于该国的其他类别能源产品,其GL值分别为0.394 5和0.409 4;中国与巴基斯坦煤炭及煤制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不高,但其石油及石油制品的GL值达到0.534 9,表明中国与巴基斯坦的石油及石油制品主要以产业内贸易为主,另外4类则不存在产业间贸易;中国与孟加拉仅在生物质能上存在水平较低的产业内贸易,GL值为0.007 5;中国与斯里兰卡的石油及石油制品存在水平较低的产业内贸易,而生物质的GL值高达0.843 6,产业内贸易水平较高,见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