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2 0 1 7 年中国与东盟各国分类能源产品GL指数》
注:(1)表中GL=0的情况为2017年中国与该国在该能源产品类别的贸易只有进口或出口,无产业内贸易。(2)0*≠0,表示接近于0的极小数值。
2)分类能源产业内贸易水平分析。中国与东盟各国分类能源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不同(表5),中国除了与缅甸在电能,与新加坡和泰国在石油及石油制品表现为产业内贸易外,与其他国家和其他类别的能源产品均以产业间贸易为主。中国与文莱、老挝不存在产业内贸易,与柬埔寨仅在生物质能上存在产业内贸易,但水平不高;中国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泰国在石油及石油制品上的产业内贸易水平均高于该国的其他类别能源产品,其GL值分别为0.445 3、0.261 3、0.696 6和0.719 7;中国与缅甸4类(另有4类不存在产业间贸易)能源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并不高,但其电能的GL值达到0.737 1,表明中国与缅甸的电能主要以产业内贸易为主;中国与菲律宾天然气的产业内贸易水平也较高,GL值为0.354 3,其他几类能源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则很低或不存在产业内贸易。
图表编号 | XD00104282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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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8 |
作者 | 刘志雄、陈红惠 |
绘制单位 | 广西民族大学中英学院、广西民族大学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