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08—2017年中国与东盟各国整体能源贸易GL指数》

《表4 2008—2017年中国与东盟各国整体能源贸易GL指数》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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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盟能源产业内贸易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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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GL=0的情况为该年中国与该国的整体能源贸易只有进口或出口,无产业内贸易。

1)整体能源产业内贸易水平分析。除新加坡外,中国与东盟各国整体能源产品的GL值基本上都小于0.5(表4)。因此,中国与东盟各国整体能源产品以产业间贸易为主,产业内贸易为辅。在2008—2017年间中国与东盟各国整体能源GL值呈上升趋势的国家有: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文莱、柬埔寨和老挝在2008—2017年间的GL值基本为0,其余国家则呈下降趋势。与中国能源产业内贸易发展最快的是新加坡,GL值由2008年的0.454 2增至2017年的0.630 2。泰国紧随其后,2017年的GL值为0.32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