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2008—2017年中国与南亚地区整体能源产品产业内贸易BI指数》

《表6 2008—2017年中国与南亚地区整体能源产品产业内贸易BI指数》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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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南亚地区能源产业内贸易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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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体能源产业内贸易水平分析。中国与阿富汗、尼泊尔、不丹、斯里兰卡和马尔代夫的能源产品贸易的BI值均为0,产业间贸易是贸易量变化的主要原因,见表6。除印度外,其余国家BI值均小于0.25,表明产业内贸易在贸易增量变化的作用较小。中国与印度能源贸易变化量中,产业内贸易起到了一定作用,其BI值为0.271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