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8年我国四大地区全社会用电量结构》
资料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力工业现状与展望(2019)》。
“十二五”以来,包括新能源在内的我国各类电源装机保持较快增长,特别是我国“三北”地区新能源集中式大规模开发,装机占比持续提高,发电量快速增长,当地负荷增长趋缓,新能源规模与本地消纳市场严重不匹配,加剧新能源消纳矛盾。2018年,我国全部能源发电同比增长8.4%,其中,并网太阳能、风电发电量同比增长50.8%、20.2%[7],远高于全部发电增长水平。尤其在我国西北地区,风电、光伏装机容量大,2018年,风电、光伏装机比重为青海43.9%、甘肃41.5%、宁夏38.8%,青海、甘肃新能源发电装机已经超过水电和火电装机容量,发电量占本省发电量的比重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均超过15%[7],但青海、甘肃、新疆等省内用电基数小、用电需求有限,全社会用电量小于发电量(图6),用电量占全国的比重低。如2018年,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26.9%、19.0%(表1);同时,外送电量有限,可再生能源超常规发展超过当地市场承载能力,用电市场无法支撑新增电源发电需求,直接造成弃风弃光电量增加[8],可再生能源消纳受限。
图表编号 | XD0013636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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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8 |
作者 | 王云珠 |
绘制单位 |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