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部分化妆品标准在中国、欧盟及美国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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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化妆品出口频遭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成因、影响及对策》
资料来源:中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美国化妆品法规21 CFR。
企业获取国际市场信息不够灵敏,对其他国家标准的差异及变化把握不及时。与欧美化妆品标准的较多差异严重阻碍类似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出口,如表2,国内外标准存在差异是我国化妆品无法达到进口国要求的重要原因,也有一些标准我国已和欧美等发达地区一致,企业却没有严格遵守。2019年4月30日,欧盟修订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中的附件III和附件V,使氯咪巴唑在化妆品中的使用被进一步限制,并根据产品类别规定限量,这已严苛于我国法规,但我国法规还没有及时响应。这需要我国日化企业尽快跟进,以求达标。
图表编号 | XD00133095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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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30 |
作者 | 褚楚 |
绘制单位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