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不同住房借款渠道负债率对消费率的影响》
注:***p<0.01,**p<0.05,*p<0.1,括号中为t值。
如表5所示,主要关注有无住房借款参与对消费率的影响,如表6所示,主要关注住房借款额度对消费率的影响。使用的关键解释变量为住房借款与家庭总资产的比例,估计步骤与前文类似。如表6列(1)所示,住房借款/总资产的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负。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住房借款/资产上升1%,消费率下降7.5%。由上文分析发现,参与住房借款会显著降低家庭消费率。住房借款包括不同渠道的负债,使用和前文相同的处理方法,将住房借款分为银行住房贷款和亲友借款,研究不同的负债渠道对家庭消费率的影响是否相同。如表6列(2)所示,显示在控制了其他变量的情况下,从银行处获得的住房贷款越多,家庭消费率越低,且在1%水平下显著。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银行贷款/资产上升1%,消费率下降11.9%。如表6列(3)所示,表明在控制银行住房贷款对消费率的影响后,从亲友处获得的借款越多,家庭消费率越低,但结果并不显著。如表6列(4)所示,将银行贷款/资产和亲友借款/资产同时加入模型,估计系数和显著性并未发生明显改变。因此,从住房借款额度来看,假设1和2得到验证。
图表编号 | XD0013128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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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05 |
作者 | 吴卫星、李羽翔、张雨萌 |
绘制单位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