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疗效实验比较 (n, %)》
在经过24 h小时治疗后,实验组总有效率为96.25%;参照组总有效率为85.00%,结果表明,实验组治疗效果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4927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1.28 |
作者 | 高琦、胡希智、谢文 |
绘制单位 | 成都中医药大学、临武县中医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在经过24 h小时治疗后,实验组总有效率为96.25%;参照组总有效率为85.00%,结果表明,实验组治疗效果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4927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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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8 |
作者 | 高琦、胡希智、谢文 |
绘制单位 | 成都中医药大学、临武县中医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