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政府在公共卫生事件不同阶段所承担的职能》
资料来源:表格由作者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材料总结而成。
关于应急响应过程中政府作用的研究,以往文献主要关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政府的舆论引导作用,包括政府在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中面临的挑战和对策,(1)以及面向民众的沟通策略和影响等。(2)第二,政府的应急主导作用,包括完善相关法律,(3)增强对社会组织的引导,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4)加强突发卫生事件的医疗物资储备、流行病学专家培养等应急力量建设。(5)第三,政府的多方协调作用,包括对信息、物资等资源的协调,比如保障信息源、信息渠道和二者匹配的策略,(6)跨区域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相关信息、物资资源的协调策略;(7)对社会和经济发展所需资源的协调,比如政府对多个社会组织合作的协调作用,(8)对疫情管控和经济发展的协调作用。(9)第四,政府的创新促进作用,包括对科研攻关的经费支持,通过国际合作的方式来推动医学创新等。(10)通过对条例和相关研究资料的梳理,本文将政府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角色归结为四类:风险沟通者、应急主导者、资源协调者、创新促进者(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30731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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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01 |
作者 | 祝哲、彭宗超 |
绘制单位 | 清华大学应急管理研究基地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