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土地市场化对区域技术创新异质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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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市场化对区域技术创新的影响及作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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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低级别城市,高级别城市掌握的资源更多,在资源分配上权力更大。高级别城市有自身利益取向,行政干预动机强烈,往往积极参与资源行政配置,这其中就包括土地资源。谢小平等发现,在中国独特的城市行政层级架构下,与设址在低级别城市的企业相比,设址在高级别城市的企业可通过资源行政配置获得更多好处,资源错配更严重[31]。为此,本文将全国地级市进一步划分为高级别城市与一般城市,结果如表8模型(5)和模型(6)所示。根据估计结果可以发现,在行政级别高的城市,土地市场化变量的估计系数不仅为负,而且不显著,在行政级别低的城市,土地市场化变量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这意味着土地市场化对行政级别低的城市技术创新促进作用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