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进一步分析的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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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治理影响了国企创新产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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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分析。前文的研究表明党委治理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产出的增加,但是这种创新产出的增加是否真正具有高质量,是否能够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还有待进一步研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外政府、学者和媒体都十分关注中国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迅猛增长的问题,由于中国情景下微观主体获得发明专利的成本和创新能力要高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类型专利,因此,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专利层面可能存在更为突出的专利“泡沫”现象[18]。黎文靖和郑曼妮[19]的研究指出国企的创新策略表明国企为了达到一定的专利产出量,而忽略了专利质量,存在着策略性创新的倾向。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虽然在一定的程度上能够增加国有企业的创新产出,但是由于政策性目标和自身利益的考虑,基于“政治人”和“经济人”双重身份的国企高管在选择创新项目时往往更倾向于投资周期较短,技术要求较低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而不是风险较高、周期较长、技术要求较高的发明专利。表6近一步分析了党委治理对不同类型的专利授权量的影响。从表6第(1)列可以看出,下一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与党委治理的系数并不显著,说明党委治理对国有企业下一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并没有显著的影响;从第(2)列可以看出,党委治理对国有企业下一年度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量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表明党委会参与公司治理会促进国有企业实用新型创新专利产出的增加;从第(3)列可以看出,党委治理对国有企业下一年度外观设计专利授权量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表明党委会参与公司治理会促进国有企业外观设计创新专利产出的增加。综上,党委会参与公司治理对国有企业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创新专利产出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但是对发明创新专利产出的影响并不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