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公元960年来中国长江以北地区发生的大范围持续性重旱事件[46,47]》

《表1 公元960年来中国长江以北地区发生的大范围持续性重旱事件[46,47]》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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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2000年黄河中下游气候与土地覆被变化的若干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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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的旱涝记载史不绝书。依据历史旱涝记载评定的各地旱涝等级,参照“各站1951年以后旱、涝事件发生概率≤10%”标准重建的黄河中下游地区极端旱涝事件年表(图3)显示:在公元前100年—公元2000年间,有238年发生过极端大旱(占总年数的11.3%),196年发生过极端雨涝(占总年数的9.3%)。统计表明:其中的公元451—500年、551—600年、751—800年和1601—1650年极端干旱发生频率达20%以上,而101—150年、601—650年和1851—1900年极端大涝的发生频率达20%以上(图3)[45]。特别是其大范围干旱还具有多年连发特征。研究表明:过去千年中国长江以北所发生的持续时间达3年或3年以上、范围达4省或4省以上的15次重大连旱事件,均主要发生在黄河中下游地区(表1)[46,47]。此外,公元1927—1930年的极端连旱事件,虽然仅陕西、甘肃发生重旱,但其受旱范围也几乎遍及黄河中上游,并波及黄河下游地区[48,49]。这些极端干旱年份轻者导致农业歉收、影响民生,重者甚至可触发社会动荡、生灵涂炭[4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