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公元960年来中国长江以北地区发生的大范围持续性重旱事件[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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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2000年黄河中下游气候与土地覆被变化的若干特征》
黄河流域的旱涝记载史不绝书。依据历史旱涝记载评定的各地旱涝等级,参照“各站1951年以后旱、涝事件发生概率≤10%”标准重建的黄河中下游地区极端旱涝事件年表(图3)显示:在公元前100年—公元2000年间,有238年发生过极端大旱(占总年数的11.3%),196年发生过极端雨涝(占总年数的9.3%)。统计表明:其中的公元451—500年、551—600年、751—800年和1601—1650年极端干旱发生频率达20%以上,而101—150年、601—650年和1851—1900年极端大涝的发生频率达20%以上(图3)[45]。特别是其大范围干旱还具有多年连发特征。研究表明:过去千年中国长江以北所发生的持续时间达3年或3年以上、范围达4省或4省以上的15次重大连旱事件,均主要发生在黄河中下游地区(表1)[46,47]。此外,公元1927—1930年的极端连旱事件,虽然仅陕西、甘肃发生重旱,但其受旱范围也几乎遍及黄河中上游,并波及黄河下游地区[48,49]。这些极端干旱年份轻者导致农业歉收、影响民生,重者甚至可触发社会动荡、生灵涂炭[44,50]。
图表编号 | XD00128306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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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25 |
作者 | 郑景云、文彦君、方修琦 |
绘制单位 |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陆地表层格局与模拟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大学、宝鸡文理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地理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地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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