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历史时期黄河流域的主要暴雨区及引发的洪涝灾害简要特征[8,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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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2000年黄河中下游气候与土地覆被变化的若干特征》
注:*历史特大洪灾根据灾情描述确定,主要标准是:(1)河大溢,平地水深丈余,舟行树梢;(2)河、川皆溢,淹(漂)民舍1000家以上;(3)溺死人员1000人以上。
对比极端雨涝发生年与《黄河流域水旱灾害》[22]整编的史载黄河流域大范围特大洪灾和洪灾年发现:在公元前1世纪—公元1949年间的71个特大洪灾和洪灾年中,有42年(占59%)与极端雨涝年一致(图3)。这主要是因为与极端干旱相比,极端雨涝年份的各地主雨区并不一定同时发生暴雨,且发生在下游平原地区的极端雨涝,也大部分不流入干流、影响水情,引发干流出现洪水泛滥灾害。但中游地区的高强度暴雨却是引发黄河中下游地区洪灾的主要因素。已有研究显示,黄河流域的暴雨主要发生在6个地区(表2);其中4个在黄河中游流域,它们不但可导致区域性洪灾,而且也是形成下游地区洪水的主要影响因素,其中尤以三花区间的环洛阳周边山地暴雨区对下游洪水的影响最大。特别是当出现2个或2个以上暴雨区导致的洪峰相互遭遇时,往往会导致下游地区出现大洪灾。
图表编号 | XD00128306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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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25 |
作者 | 郑景云、文彦君、方修琦 |
绘制单位 |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陆地表层格局与模拟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大学、宝鸡文理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地理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地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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