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历史时期黄河流域的主要暴雨区及引发的洪涝灾害简要特征[8,22,52]》

《表2 历史时期黄河流域的主要暴雨区及引发的洪涝灾害简要特征[8,22,52]》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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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2000年黄河中下游气候与土地覆被变化的若干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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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历史特大洪灾根据灾情描述确定,主要标准是:(1)河大溢,平地水深丈余,舟行树梢;(2)河、川皆溢,淹(漂)民舍1000家以上;(3)溺死人员1000人以上。

对比极端雨涝发生年与《黄河流域水旱灾害》[22]整编的史载黄河流域大范围特大洪灾和洪灾年发现:在公元前1世纪—公元1949年间的71个特大洪灾和洪灾年中,有42年(占59%)与极端雨涝年一致(图3)。这主要是因为与极端干旱相比,极端雨涝年份的各地主雨区并不一定同时发生暴雨,且发生在下游平原地区的极端雨涝,也大部分不流入干流、影响水情,引发干流出现洪水泛滥灾害。但中游地区的高强度暴雨却是引发黄河中下游地区洪灾的主要因素。已有研究显示,黄河流域的暴雨主要发生在6个地区(表2);其中4个在黄河中游流域,它们不但可导致区域性洪灾,而且也是形成下游地区洪水的主要影响因素,其中尤以三花区间的环洛阳周边山地暴雨区对下游洪水的影响最大。特别是当出现2个或2个以上暴雨区导致的洪峰相互遭遇时,往往会导致下游地区出现大洪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