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改革40年来中国政府绩效评估体制类型的关键事件锚定结果》

《表2 改革40年来中国政府绩效评估体制类型的关键事件锚定结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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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配置政治监督评估与“内控评估”的持续探索——中国40年政府绩效评估体制改革的反思与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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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促动,地方探索的政府绩效评估改革实践中,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各级各类政府尝试了多种体制模式。为了廓清中国绩效评估在体制设计上的成就与不足,本文在全国政府绩效管理研究会历年年会资料、中央编译局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联合建设的“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数据库、兰州大学编纂的“中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年鉴”等数据中,一共收集到了96个政府绩效评估改革的典型案例,然后将这些案例本身作为改革的“关键事件”,并对每个案例的关键程序、关键优点、关键不足、体制类型的属性进行了“关键事件锚定”分析,以寻找“最大公约数”的模式将多个改革关键事件的关键共同属性总结在了表2中。关键事件锚定结果显示,这些案例主要采用了8类绩效评估体制类型,即纪委负责、人事部门负责、组织部门主管、本级政府直接负责、绩效考核办负责,以及财政部门负责和审计部门负责、编制委员会负责。这种锚定结果与Burns与Zhou(2010)对中国政府绩效评估改革中不同评估主体模式的梳理、高小平等(2011)对中国政府绩效评估“推进体制改革”的设想分类在逻辑上基本一致,但在具体分类上比他们以个案探索进行的分类要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