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帝制时代我国基层社会组织架构的历史变迁》
资料来源:赵秀玲:《中国乡里制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1—55页;魏光奇:《有法与无法——清代的州县制度及其运作》,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382—383页。
帝制时代的中国是一个相对简单的社会,国家介入社会公共事务的程度较浅,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种类不多,且其治理对象的低流动性和治理职能的相对单一性使得简约治理模式具有很强的恰适性。总体而言,自秦汉以降,基层社会治理经过长期的演变,大体是一个从乡官制转变成职役制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基层社会治理的情形越来越复杂,基层社会的自治色彩逐步弱化,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愈发精密(见表1)。(2)虽然整体上看,帝制时代的国家权力有着向基层社会下沉的趋向,但是在传统社会各种关系相对简单、治理问题复杂程度不高的大背景下,小农经济和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组织模式,以及儒家“仁政”和道家“无为”治国理念的长期浸润,加上各种治理主体的理性选择,共同决定了帝制时代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模式——简约治理。
图表编号 | XD00124787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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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0 |
作者 | 唐皇凤、王豪 |
绘制单位 |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