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政府向文化类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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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类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SWOT-PEST分析》
(1)文化类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迎来“政策叠加期”。表1列举了2010—2016年政府颁发向文化类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政策法规。由表可知,2015年,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加大政府向文化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同年,原文化部等四部委出台了《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向文化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行为,是全面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志性文件。2016年,《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标志着从法律层面确立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地位以及政府购买模式的合法性。由此可见,政府在公共文化领域不遗余力地推行购买服务为文化类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契机。
图表编号 | XD00124773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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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宋长善 |
绘制单位 | 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