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金砖国家社会保障缴款实际负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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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缴款名义负担率与实际负担率的国际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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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说,中国社会保障缴款实际负担率在金砖国家中处于中等水平,高于印度和俄罗斯,低于巴西和南非(见表3)。但与发达国家为主的OECD成员国相比(见表4),中国实际负担率明显偏低,低于其均值8.84%。同时,表4中有21个OECD成员国实际负担率高于中国。值得一提的是,相比亚洲和远东地区,与中国毗邻的日本、韩国、印度、俄罗斯四国,中国社会保障缴款实际负担率并不算低,仅略低于韩国。老龄化程度最为严重的日本和发展程度较为接近的印度对中国参考价值较大。日本自1973年以后,开始从福利国家模式转向福利社会模式,即淡化国家在社会保障中的直接供款责任,转为补充和辅助角色。日本的福利社会模式将个人自立自助、家族互帮互助、组织内相互扶助作为抵御风险的社会保障主要支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公共支持和扶助反而成为兜底的补充保障(彭文兵,2000)。平山洋介(2012)分析了日本战后住房政策,认为日本政府通过维持房价和提供反向抵押贷款的方式帮助个人实现“以房养老”,从而让政府从养老职责中脱身。与日本不同,印度社会保障制度长时间处于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阶段,实际负担率偏低更多是由于社会保障覆盖率偏低所致。根据秦永红和张伟(2011)的统计,印度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率仅为12%;而根据世界银行数据库的统计数据,2009年印度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覆盖率仅为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