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金砖国家(除中国以外)社会保障缴款名义负担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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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缴款名义负担率与实际负担率的国际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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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印度数据来源于印度社会保障局,相关数据最后一次更新时间为2018年1月6日。巴西、南非和俄罗斯数据来源于国际社会保障协会(ISSA)官网,相关数据最后一次更新时间为2018年7月1日。由于ISSA仅显示最新数据,受各国数据更新时间限制,故除中国以外的金砖国家数据仅使用2018

相比金砖国家中的其他国家,中国社会保障缴款名义负担率(或称缴费比例)之所以偏高,主要由两点原因造成:一是中国个人缴费制度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此之前社会保障实行国家统包型模式,个人不需要缴费,由国家财政和企业缴费承担,当这种基于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无力延续、开始构建个人缴费制度后,过去的一代人无法再行追缴个人缴费部分,存在养老账户亏空的问题,需要加大征缴力度以尽快补足亏空。二是中国税费征收设计往往遵循“宽打窄用”的原则,留足征管空间,以利于未来能够通过加强征管获得源源不断的增收效应(高培勇,2006)。当然,由于参保率、征管水平、征缴率无法达到100%,中国较高的名义负担率与实际负担率之间存在很大差别,我们将在下一部分详细计算并对比国内外社会保障缴款实际负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