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表1 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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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绩效评估研究——基于合法性理论的分析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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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指标由作者自制,并通过德尔菲法搜集相关专家反馈而得。

由于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是遵循“合法性—有效性”逻辑推演出的,为了考察各个评价维度中相应指标的权重,进而分析合法性与有效性的内在关联,本文运用德尔菲法,邀请了25名社会工作与社区治理的政府专家、学者、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专家评分验证指标的测算。专家按照0—10的分数进行赋值,分值代表某项指标的重要性程度,如10分代表该项指标的比重最大,而0分代表该项指标几乎可以忽略。经过专家评分之后,我们可以看出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指标平均分在6.3—8.4之间(见表1)。从具体的指标分值可以看出,赋值8.0分以上的包括公共性维度的“参与结果的公平性”“法律法规的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构的制度化”“社会工作的投入产出比”“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专业能力”,以上指标反映出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中的关键和难点。尤其社会机构的专业能力对于社会工作能否有效实现参与社会治理的目标至关重要。赋值在7.0以下的包括合法性维度中的“参与程序的公开性”“培育社会工作机构的力度”,有效性维度的“社会工作者数量”“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力度”“社会资本的培育程度”以及“政府职能转移程度”。究其原因可能在于,在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中,社会资本培育程度和政府职能转移程度在一般的评价中尚未形成一致的评价意见,且评价数据难以获取。而社会工作者的数量与社会工作所能取得的质量也并非存在正相关,故而这些指标的赋权比重相对来说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