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二基于犯罪行为类型的罪行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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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之轻刑化现象研究——基于全国法院241个司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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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在犯罪后的表现可以从侧面反映其罪责大小。由于自首、坦白等法定量刑、酌定量刑情节无法进行深入量化分析,在此对收集的样本中涉及的量刑情节进行基本定量分析。从轻、减轻情节包括自首、坦白、退赃、从犯,其中自首31人,坦白248人,退赃64人,从犯53人。从重情节包含主犯、累犯,其中主犯31人,累犯6人。从认罪方面看,几乎所有被告人的认罪态度都很好,自首、坦白人数合计279人,占该罪被告人总数的82.3%,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法官在量刑时从轻处理。然而,经过深入分析,笔者发现,从轻、减轻情节虽然会成为法官在量刑时的考量,但是却不能完全解释轻刑化的原因。在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及特别严重情形下,被判处法定量刑档次最低刑的仍有87人,其中仅因坦白就获得从轻处罚的有54人,有5人无任何从轻情节却获得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