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2-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相关政策演进》
“新型职业农民”这一概念是适应当前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三农建设的新理念。它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农民性质由身份型向职业型转变[4]。在国家有关文件中将其定义为:以农业为稳定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劳动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当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5]。2017年,习近平在参加“两会”四川代表团审议时更是用九个字定义新型职业农民,即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群体。可见,新型职业农民是在传统型农民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既具备传统型农民的一般特征,长期居住在农村并从事农业活动。又在此基础上被赋予了如继承性、层次性和目标性等新的特性。新型职业农民作为新时代的农民群体,在田园综合体的建设中体现着至关重要的价值。自2012年以来,国家出台文件多次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目前全国新型职业农民数量已超过1500万人,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和外延在不断丰富完善,相应的政策内容演进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2141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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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15 |
作者 | 许杰、任彧、朱洪波 |
绘制单位 | 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贵州中医药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