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农民职业化演进的主要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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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职业化的内涵、特征与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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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通过对各政策文件的整理而来。

从我国颁布的促进农民职业化的政策来看,农民职业化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农民职业化的萌芽阶段。早在2005年农业部颁布的《关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的意见》中就提出,将“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在农业及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等领域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界定为职业农民。但在当时,农民仅指在农业领域从业的农村户籍劳动人口,并未纳入职业范畴。第二阶段是农民职业化的探索阶段。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后,紧接着农业部出台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方案,新型职业农民逐渐被认为是一种职业,各级地方政府也纷纷尝试从学历层次、生产经营规模、带动能力、从农收入、从农地位、社会保障等方面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基本确立了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生产经营型、专业技术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类协同”,初、中、高“三级贯通”的制度框架[3]。第三阶段是农民职业化的发展阶段。在中央和各级政府一系列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的推进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受到了空前关注,理论研究不断深入,农民职业化的对象、条件、保障、环境、内容和要求日益明晰,而且各地也及时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并有序落实,有效促进了农民职业化发展,见表1。比如,2017年初,农业部印发的《“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将发展目标定位为:“到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总量超过2000万人,务农农民职业化程度明显提高。”数据显示,到2017年底,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总量就已达到了1500万人[4]。随着农民职业化的不断发展,新型职业农民作为一种职业越来越被社会所认可,人社部于2019年4月提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中,从事农业生产组织、设备作业、技术支持、产品加工与销售等管理服务的人员”作为新职业——农业经理人,正式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