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高校行政行为可诉性范围及其法律依据》
学生对高校侵害的哪些合法权益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我国法律法规没有详细规定。这导致了教育诉讼长期“在可诉与不可诉之间徘徊”[8]。庭审中,该行政行为能不能诉、法院该不该受理往往成为诉辩焦点。从183起案件看,学位管理、学业证书管理、学籍管理、严重纪律处分、高校信息公开、招生考录等行为被法院纳入受理范围(表3)。
图表编号 | XD0011798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1.20 |
作者 | 梁成、韩小雨 |
绘制单位 |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教育厅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