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创新子系统及指标对城镇化综合指数的显著性及其决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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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城市群城镇化与创新的耦合过程与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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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创新子系统所有指标对城镇化综合指数的探测结果来看(表6),除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指标外,其余创新指标的P值均达到0.05显著水平,表明京津冀城市群的创新对城镇化的影响具有强显著性。具体来看,在3个五年规划期间,反映创新环境的每万人高等学校数量指标、反映创新能力的每万人专利授权数指标、反映创新资源的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指标的决定力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对京津冀城市群城镇化发展的影响在逐年扩大;而反映创新环境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每万人在校大学生数和人均利用外资额3个指标的决定力呈现持续下降趋势。从2001—2015年全时段创新3个子系统的综合Q值来看,京津冀城市群的创新资源(0.67)、创新环境(0.64)对城镇化综合指数具有较强决定力,而创新能力(0.51)对城镇化综合指数的决定力相对较弱。从3个五年规划的变化看,创新资源和创新能力在“十二五”期间的决定力相比“十五”有较大幅度提升,而创新环境在“十二五”期间的决定力相比“十五”都有所下降。可见京津冀城市群创新资源的集聚大大推动了城镇化进程;伴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京津冀城市群的创新能力提升和创新环境改善将会更有助于城镇化向更高水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