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新型城镇化子系统综合功效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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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与新型城镇化——基于系统耦合协调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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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表3所示,省级新型城镇化子系统综合功效指数基本呈现一致攀升趋势,说明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趋于上升态势,各地出台和推行的差异性新型城镇化政策实践效果显著。2004年全国省级新型城镇化子系统平均综合功效指数为0.3321,2014年为0.6395,增长幅度为92.5%,直接反映出省级新型城镇化平均综合发展水平在评价期始末整体进程速度加快。以2014年为例,辽宁、云南和陕西省级新型城镇化子系统综合功效指数最高为0.6714、0.6567和0.6565,而青海、上海和吉林最低为0.6111、0.5994和0.5936;在2004—2014年,北京、上海和广东省级新型城镇化子系统平均综合功效指数最高为0.5045、0.5029和0.4912,而云南、贵州和海南最低为0.4587、0.4553和0.4551;在2004—2014年,云南、重庆和辽宁省级新型城镇化子系统平均综合功效指数增幅最高为8.04%、8.04%和7.7%,而青海、吉林和上海最低为5.52%、5.23%和5.22%。值得注意的是,从评价期始末省级新型城镇化子系统综合功效指数变化来看,有11个省级单元新型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增幅超过100%,其中,云南、重庆和湖南上升速度最快,分别达到115%、115%和107%,而青海上升速度最慢,但也达到68%。上述结果表明,中国整体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表现出强劲上升势头,尽管传统经济发达省份新型城镇化平均综合发展水平仍然处于较高层次,但随着城镇化改革进入“深水区”,制度创新所遇“暗礁”密布,由此会阻碍城镇化质量推进步伐,另由于部分省份具有生态比较、政策倾斜和人均指标优势,故而新型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推进速度较快。